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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钱给朋友,利息怎么算才合法?这 3 个要点避开高利贷风险
“借 10 万给朋友,按多少利息算合适?会不会不小心成了高利贷?” 很多人在给朋友借钱时,既想通过利息弥补资金占用成本,又怕利率过高违法,还担心伤了朋友感情。事实上,民间借贷的利息计算有明确的法律红线,只要把握 “合法利率上限”“规范计算方式”“清晰约定条款” 三个核心,就能在维护权益与遵守法律间找到平衡,既不算高利贷,也能减少纠纷。
一、先明确 “合法利率红线”:超过这个数,就算高利贷
判断利息是否合法,关键看是否超过 “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的 4 倍”—— 这是法律规定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,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,属于 “高利贷” 范畴。需要注意的是,LPR 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公布(每月 20 日更新),利率会随市场波动调整,计算利息时需以借款合同成立时的 LPR 为准,而非还款时或起诉时的 LPR。
例如,2024 年 5 月公布的 1 年期 LPR 为 3.45%,那么此时民间借贷的合法利率上限就是 3.45%×4=13.8%。若你借 10 万元给朋友,约定年利率 15%,超过 13.8% 的部分(1.2%)不受法律保护 —— 若朋友到期只按 13.8% 支付利息,你无法通过法院要求其支付超出部分;若你已收取超出部分的利息,朋友甚至可起诉要求你返还。
这里有两个常见误区需避开:
“利息 + 手续费 / 服务费” 不能超过上限:有些人为了规避利率限制,会将利息拆分为 “利息 + 手续费”“利息 + 服务费”,但法律规定,无论以何种名义收取费用,总金额都不能超过 LPR 的 4 倍。例如,约定年利率 12%,同时每月收取 0.5% 的 “服务费”,合计年利率 18%(12%+0.5%×12),若超过 LPR 的 4 倍,超出部分仍属无效。
“提前扣息” 会导致实际利率升高:若借钱时直接从本金中扣除利息(如借 10 万,提前扣 1 万利息,实际只给 9 万),法律会按 “实际借款金额” 计算利息。比如约定年利率 13.8%,提前扣 1 万利息,实际借款 9 万,若按 10 万本金算利息,实际利率会变成 15.3%(10 万 ×13.8%÷9 万),可能超过上限,需特别注意。
二、利息计算方式:明确 “计息基数、期限、方式”,避免模糊
给朋友算利息时,不能只说 “按 10% 算”,需明确三个核心要素,避免后续因计算方式争议闹矛盾:
1. 计息基数:以 “实际借款金额” 为准
计息基数即 “计算利息的本金数额”,必须以朋友实际收到的金额为准,不能按 “约定本金” 算。例如,你约定借 10 万给朋友,但因朋友急需用钱,先转了 8 万,剩余 2 万一周后才转,那么前一周的计息基数是 8 万,剩余 2 万到账后,基数才变为 10 万,不能从约定借款时就按 10 万算利息。
若借款时存在 “砍头息”(提前扣利息),计息基数需扣除已扣利息。比如借 10 万,提前扣 5000 元利息,实际给 9.5 万,那么全程需按 9.5 万计算利息,而非 10 万。
2. 计息期限:明确 “起息日” 和 “结息日”
起息日:通常为 “资金实际交付日”,即朋友收到借款的当天,而非 “签订借条的当天”。例如,5 月 10 日签借条,5 月 15 日才转款,起息日应为 5 月 15 日,5 月 10 日至 14 日不计息。
结息日:可约定 “按月结息”“按季结息” 或 “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”,需明确具体日期。比如约定 “每月 20 日结息”,则每月 20 日需支付当月利息;若约定 “借款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”(如借 1 年,到期时连本带利一起还),需在借条中注明 “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,支付日期为 X 年 X 月 X 日”。
需注意:若朋友提前还款,利息应计算至 “实际还款日”,而非 “约定到期日”,且不能额外收取 “违约金” 或 “罚息”(除非双方约定,且违约金 + 利息不超过 LPR 的 4 倍)。例如,约定借 1 年,朋友 6 个月后就还款,利息只需算 6 个月,不能要求其支付 1 年的利息。
3. 计算方式:优先选 “单利”,避免 “复利”
民间借贷通常按 “单利” 计算,即利息仅基于本金计算,不将已产生的利息计入本金再算利息(复利)。单利的计算公式为:利息 = 本金 × 年利率 × 借款年限(或本金 × 日利率 × 借款天数)。
例如,借 10 万,年利率 13.8%,借 1 年,单利利息 = 10 万 ×13.8%×1=1.38 万,到期需还 11.38 万;若借 6 个月,利息 = 10 万 ×13.8%×(6÷12)=0.69 万。
需特别注意:法律不支持 “复利”(俗称 “利滚利”),除非双方明确约定且复利后的总利率不超过 LPR 的 4 倍。但给朋友借钱时,建议优先约定单利,避免因复利计算复杂引发争议,也更符合朋友间的信任基础。
三、约定与执行:3 个细节确保 “利息约定清晰,无纠纷”
给朋友借钱谈利息,除了算对金额,还需通过书面约定、留存凭证等细节,避免 “口说无凭”:
1. 务必书面约定利息,避免 “口头承诺”
很多人碍于朋友情谊,只口头说利息,不写进借条,导致后续朋友不认账,无法维权。正确的做法是在借条中明确载明利息条款,内容包括:
利率标准(如 “年利率 13.8%”“月利率 1.15%”,避免写 “按一分利算” 等模糊表述,防止 “一分利是月利还是年利” 的争议);
计息方式(如 “按单利计算,利息随本金到期一次性支付”);
利息支付时间(如 “每月 20 日前支付当月利息,借款到期日支付剩余利息及本金”)。
示例条款:“今借到 XX(债权人姓名)人民币 100000 元(大写:拾万元整),借款年利率为 13.8%(按 2024 年 5 月 LPR 的 4 倍计算),按单利计息。利息自 2024 年 5 月 15 日(资金实际到账日)起计算,每月 20 日前支付当月利息,2025 年 5 月 14 日(借款到期日)一次性支付本金 100000 元及剩余利息。”
2. 利息支付留存凭证,避免 “付了不认”
朋友支付利息时,需留存支付凭证,避免 “已付利息但无证据” 的纠纷:
若通过微信、支付宝、银行转账支付,需让朋友在转账备注中注明 “支付 XX 借款 X 月利息”(如 “支付 10 万借款 5 月利息 1150 元”),并截图保存转账记录;
若支付现金,需让朋友出具《利息收条》,注明 “今收到 XX(债务人姓名)支付的 XX 借款 X 月利息 XX 元(大写:XX)”,由你签名按指印,注明日期,交朋友留存。
例如,朋友每月支付 1150 元利息(10 万 ×13.8%÷12),通过银行转账时备注 “5 月利息”,你截图保存后,即使后续朋友主张 “未付利息”,也有凭证反驳。
3. 利率调整时,提前协商补充约定
若借款期限较长(如 3 年、5 年),期间 LPR 可能波动,导致原约定利率超过新的 “LPR 的 4 倍”(或低于市场水平)。此时建议提前与朋友协商,签订《利息补充协议》,调整利率至当前 LPR 的 4 倍以内,避免因利率违法导致后续利息无法主张。
例如,2024 年借款时 LPR 为 3.45%,约定年利率 13.8%;2025 年 LPR 降至 3.25%,合法利率上限变为 13%,此时需与朋友协商将利率降至 13%,并签订补充协议,明确 “自 2025 年 X 月 X 日起,借款年利率调整为 13%,此前利息仍按原约定执行”。
结语:给朋友算利息,“合法” 与 “情谊” 需兼顾
给朋友借钱算利息,核心是 “不越法律红线,不伤朋友感情”。既要明确利率不超过 LPR 的 4 倍,避免变成高利贷;又要通过书面约定、清晰计算、留存凭证,减少后续纠纷;更要在协商时保持坦诚,说明 “算利息是为了弥补资金占用成本,并非想赚朋友的钱”,避免因利息问题产生隔阂。
毕竟,朋友间的借贷,情谊是基础,合法是保障。只有在合法的框架内约定利息,才能既维护自身权益,又让这份情谊不被金钱纠纷破坏,实现 “借钱帮朋友,还款无争议” 的双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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